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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公務員事務局早前公布多項收緊首長級公務員離職及就業的管制措施,有議員關注局長及副局長等政治委任的問責官員離職後,是否應同樣受規管。公務員事務局長俞宗怡表示,問責官員屬於另一系統的公職人員,其離職後的就業規管,不是該局的管轄範疇。
議員指規管不嚴致不公
立法會公務員事務委員會昨日檢討首長級公務員離職就業安排。勞聯李鳳英表示,問責官員比首長級公務員掌握更多政府的敏感資料,若規管不嚴,對公務員不公平。她期望當局正視問責官員離職後的管制問題,「否則類似(梁展文)事件肯定會一而再、再而三發生」。
俞宗怡表示,問責官員和首長級公務員是兩個不同系統的公職人員,離職後的就業規管不同,後者的相關安排不是公務員事務局處理的範疇。她解釋,問責官員的任期和現屆政府一樣,並非實行長俸制,也不能享有政府的自願強積金供款。
俞宗怡重申,政府決定不延長首長級公務員離職後的管制期(俗稱冷河期),是經審慎考慮,在公務員個人就業權利及公眾利益間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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