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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新牌仔代父駕的士前往洗車時,卻忘記「冚旗」遇上客人截車,兒子怕連累父親被控拒載,竟大膽載客,遭警方路障截停揭發,昨認罪判罰款及停牌。兒子事發後向警方和盤托出,遭嚴父痛罵愚蠢,惟昨離開法庭時父親斥兒子不應掩面避開記者鏡頭,並說:「要知醜,光明正大怕乜人影。」
被告李俊文(19歲)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駕車未有展示「暫停載客」字牌、違反規定出租載客、未有展示「P」字牌,及無第三保而使用車輛4項罪名。裁判官林嘉欣指無第三保是最嚴重罪行,判處罰款5000元及停牌一年,而其他罪名各罰1000元,合共罰款8000元。
忘「冚旗」 怕父被投訴拒載
被告親自求情稱現無業,早前任職車房工人,希望「停少啲牌」。林官問及被告為何決定載客,被告解釋當日忘記「冚旗」,怕客人會投訴父親拒載,強調「我唔想載㗎其實」。
當法庭勒令被告交出車牌,坐在公眾席的父親卻問:「學緊電單車得唔得?」裁判官表示停牌令禁止被告駕駛任何車輛,「唔准學㗎啦!」父親隨即指向兒子,面露不悅之色及萬分無奈。
案情透露,被告取得暫准執照才4個月,上月11日在筲箕灣東喜道駕駛的士接載一名男乘客,在警方路障截停做酒精呼氣測試,被揭發只有「P牌」及違例載客。警方調查下發現被告無第三保及無展示「P」字牌,將之拘捕,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控罪。其母則表示容許被告駕的士去洗車,不知他有載客。
子被禁學車父不悅
報道指出,警方案發日曾問被告與乘客是否「朋友」,被告坦白詳述違例載客經過,事後遭父親責罵「愚蠢」,「在警察面前什麼也招認,冇得救啦」。不過,被告昨與父親及一名女親友離開法庭時掩面,避開記者拍攝,卻遭父親斥責「遮乜啫」,着兒子坦然面對。
【案件編號︰ESCC318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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