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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簽投標 前城大導師判服務令長青網文章

2011年08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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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8月09日 05:59
2011年08月09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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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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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城市大學前一級導師,冒簽毅進計劃迎新日的投標書以獲取6.8萬元撥款,昨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認為被告為人師表,應「行得正企得正」,希望他日後無論從事任何行業,亦應保持自身清廉正直。

已還押兩周

被告溫耀宗(50歲)早前承認一項欺詐罪。辯方昨在庭上表示,被告一直努力讀書及工作,事發後失去工作,雖是咎由自取,但仍希望能予以輕判。裁判官認為被告為人師表應做好榜樣,「若學生知道你是以非法手段令他們得到工作機會,亦不會支持及同意」。但考慮到涉案金錢乃用在學生身上,且過去兩周被還押,已令他受到教訓,故判以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歸還2871元活動餘款。

事發2009年8月,被告借母親名義開設印刷公司,再向城大訛稱該公司與他及其親屬毫無關係,又以冒簽方式取得毅進計劃迎新日的合約,從而獲得6.8 萬元撥款。

【案件編號:KCCC136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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