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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男友姦女 失婚婦認太蠢長青網文章

2011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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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8月10日 05:59
2011年08月10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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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失婚婦指受男友慫恿,奉上15歲女兒予男友強姦,她承認教唆強姦罪後,昨出庭頂證否認強姦罪的前男友,稱當時「太蠢,唔知點做」故沒有阻止男友侵犯女兒,但遭被告的大律師質疑,她與被告早已協議「只摸不姦」,不會破壞女兒處女之身,完事後才與失婚婦性交,但遭否認。

現年51歲的婦人為事主X的親母,瘦弱蒼白的她早前承認於2003年8月某日教唆男友強姦當時15歲的女兒X。X前日供稱,兩度被母親以「唔入房無零用錢」為由,相脅被迫與被告性交,其中一次母親更同睡一牀「擰歪面」裝睡。

稱遭被告當「肥豬肉」利用

現年49歲的男被告否認兩項強姦罪受審,X母為案中唯一目擊證人。X母指出,03年初與被告認識,常帶被告回家過夜。她指03年8月某兩晚,被告於房內多番要她叫女兒入房,她意會被告要侵犯其女,但她仍然照辦。她指有一次留在房外,另一次她則睡在牀上側臥背着兩人,但兩次也偷看到兩人赤裸身體,被告壓着女兒似在性交。

被指認罪作供博減刑

X母指女兒平日很聽話,會幫忙照顧智障弟弟,事發數月後她已與被告分手。她解釋當日愚蠢,遭被告當正「肥豬肉」般利用。

惟辯方質疑她智商正常,人生經驗充足,怎會見女兒被侵犯仍不加制止。辯方問她,究竟認罪作供,是自覺有錯要和盤托出、還是為了博取減刑?X母堅稱與後者無關,但辯方指她三番四次把責任推卸到被告一人身上,例如向警方指「我唔係協助教唆,我係畀人教唆!」辯方又指引用X母向警方錄口供時說的字眼反問她:「究竟『單純』、『被呃』、『幫人』、『』及『蠢』,喺你叫個女入房時,邊個用得着?」X母回應:「蠢囉。」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HCCC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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