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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翁追討被呃半幢樓長青網文章

2011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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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8月10日 05:59
2011年08月10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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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八旬老翁有感精神體力衰退,僱用在茶樓認識多年的女茶客作鐘點工,惟對方疑趁老翁「老糊塗」,把其獨居物業的一半業權轉走,老翁日前由兒子代為入稟高院,要求女茶客交回半幢物業業權。

指鐘點工暗將物業轉名

原訴人羅寶成日前代表81歲無精神行為能力的父親羅彥明(譯音)入稟,要求被告蔡兆英(譯音)交回長沙灣80至82號文海樓物業的一半業權。入稟狀指出,物業原由羅伯與妻子聯名業主,其妻於1998年去世後,他成為唯一業主,平日獨居上址,鮮與3子1女見面。

羅彥明指妻子在生時,已在茶樓認識同為茶客的蔡,2008年他有感身體及精神大不如前,遂建議以4000元月薪聘用蔡每周一至六上門打理家務兼提供兩餐伙食,雙方成為主僱兩年半,建立一定信任。

羅彥明指出,蔡明知原訴人只有小二程度、不諳英語、年老欠判斷力、鮮與子女來往,而且平日只倚賴積蓄維生,仍於去年中向他訛稱,必需要往律師樓辦手續,將樓契上妻子的名字「刪除」,以免他死後子女爭產。羅彥明後來到律師樓簽下文件,至半年後才發現,原來一半業權轉到蔡名下。

【入稟編號:HCA13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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