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劏房棄嬰留院 或安排領養長青網文章

2011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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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8月11日 05:59
2011年08月11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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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前日被遺棄於上水新樂街劏房的8個月大男嬰,警方至今仍未找到其父母或親人。男嬰昨日在大埔那打素醫院留醫,由醫務社工照料。社署發言人表示,若短時間內仍找不到其父母,署方不排除向法庭申請擔任監護人,屆時男嬰可能入住院舍或寄養家庭,稍後再安排領養。

雖然男嬰沒有表面傷痕,但根據其父母留下的字條,男嬰「心有事」,因此昨日仍留醫那打素醫院,新界北重案組昨日派員到發現男嬰的上水劏房調查,惟未有新發現。記者昨日亦到訪劏房,但鄰居均表示不認識男嬰的年輕父母。

除警方及入境處跟進,社署會透過報章及公告追尋男嬰父母,署方會保持跟進男嬰的情况。當署方確認男嬰在港的居留權及進行評估後,會再安排男嬰的領養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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