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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家誠案轉介區院長青網文章

2011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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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8月12日 09:39
2011年08月12日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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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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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降班至英冠的球會伯明翰,其班主楊家誠涉嫌利用5個銀行戶口洗黑錢7.2億元,昨於東區裁判法院再提訊。案件將轉介區院答辯,他昨申請前往英國處理球會及球員轉會事宜,但被拒絕。

被告楊家誠(51歲)昨出庭時略顯緊張,細聲回答「明白」。他被控於2001年1月2日至07年12月31日,利用永隆和匯豐銀行共5個戶口,清洗共7.21億元。

處理伯明翰會務 申赴英被拒

辯方向法庭申請修改保釋條款,容許楊家誠於8月13至16日離港赴英,指伯明翰前領隊麥利殊於6月請辭,新領隊曉頓6月21日上任,但楊家誠仍未與他會面及商討球會前景;另由於球員轉會窗將於本月尾關閉,他需要跟董事會商討球員轉會。辯方表示,他被捕前每月都會外遊兩次,處理球會事務,而球會首場主場賽事將於周六(13日)進行,楊希望到場給予球迷信心。

辯方指出,楊親屬關係深厚,是知名人士,有業務和物業在港,且提交大量保釋金,被檢控後未有違反保釋條件。此外,《成報》董事總經理馬瑞昌願意多加100萬元人事擔保,亦會向警方提交聯絡方法。

但代表廉署的控方反對申請,指控罪嚴重,楊一旦罪成將面對監禁,而其職務亦可由其他人代理。控方擔心他離港後或會到其他地方,提訊後亦未有任何環境上改變,強烈反對保釋。署任主任裁判官杜大衛最後拒絕修改保釋條款,惟被告可以原有條件擔保,案件押後至8月30日,轉介區院答辯。

【案件編號﹕ESCC27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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