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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一對父子的士司機,兒子於山頂禁區載客被抄牌,他拒交駕駛執照並叫囂,聞風到場的父親非但未有阻止兒子,反而踢腫警員小腿及威嚇「call(召)的士嚟圍住警車」。父親昨被裁定襲警罪成,裁判官直斥他不分清紅皂白維護兒子,鼓動兒子犯案,判囚6星期。
兩被告分別為兒子鄭敬耀(28歲)(圖)及父親鄭頌騵(55歲),同有4次暴力案底。辯方求情稱,父親被告心臟有毛病,2006年曾做「通波仔」手術,直言被告錯誤維護兒子,情緒激動下才犯案。
裁判官溫紹明裁決時指出,兩名作供警員證供清晰直接,兩人在口供加上襲擊細節亦不代表「夾口供」,而就算被告不適倒下,動作亦不會令兩警員受傷。裁判官直斥被告行為令人反感,只因兒子犯案便不分清紅皂白維護,又稱人應有最基本是判斷是非,而非鼓動兒子。裁判官稱未料此簡單案件,警員竟承受如此壓力,並強調警員執行職務應有合適保護,被告行為非常橫蠻,不可理喻。被告對犯案應感羞恥,法庭不會同情他。
子判罰款服務令
另外,兒子早前承認違例停車及阻差辦公罪。裁判官指如知悉案情細節,肯定不會考慮判社會服務令,但因他表現悔意,未有使用暴力,有關報告亦屬正面,輕判他罰款450元及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件編號﹕ESCC12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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