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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建華世交爆爭產長青網文章

2011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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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1年08月31日 21:59
2011年08月31日 21: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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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前特首董建華的世交、航運商人阮喬坤於2008年1月去世後,3名子女和阮的同居16年女友羅美堅就阮名下估值近億元的遺產對簿公堂,阮氏子女要求羅交出其父所有物業和財產,羅反稱阮75歲生日時承諾會把所有遺產留給她,因此要求子女交出阮的所有遺產。

曾任職「船王」公司 交情深厚

阮喬坤戰後來港,曾加入董建華父親、「船王」董浩雲的公司工作,1970年代阮離巢自立門戶,與董家保持友好。阮於08年1月去世,享年81歲,當時董建華弟妹董建成及董建平均為治喪委員會成員,雙方交情可見一斑。

子女:未立遺囑 遺產歸子女

阮的遺產管理人、兒子阮明華(譯音,洋名Francois)代表自己及兩弟妹,要求父親的女友羅美堅交出其父名下財產,當中包括港九多個物業、公司股份及存款等(見表)。阮明華一方指出,父親早年與母親離異,但與3子女關係良好,08年去世時他未有留下遺囑,因此遺產理應由子女繼承。他們質疑父親名下公司的股份被轉走,認為部分文件偽造,總括而言羅接管大部分財產,又私吞物業租金,要求她交還一切。

女友:承諾財產全給她

不過,羅美堅指出,1992年阮邀她到跑馬地雲地利台同住,一直至08年阮離世。2001年阮75歲生日時,直言自知日子不多,承諾會把所有財產留給她;她亦一直視阮為夫,阮離世時,還登報自稱「未亡人」。同住期間,她出錢為寓所裝修,甚至參與業主立案法團工作,相反阮同居後已沒有工作,倚賴她生活,因此子女無權取回財產。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A2682/08,HCA1609&1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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