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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茅招搶曼聯 港交所冷待自封長青網文章

2011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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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9月01日 05:59
2011年09月01日 0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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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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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計劃在亞洲上市的曼聯,最近成為香港及新加坡兩地交易所近年激烈競爭的又一例子。連日來各界各持己見,不少學者及評論員認同港交所(0388)不應為搶生意放寬監管,但有投行及基金界人士卻認為,交易所有責任監察並提升上市公司企業管治質素,倘將問題全部推卸在雙重股票結構(即分為A股及B股)不利小股東上,是有失公允。

港交所大細超 國企巨賈獲特批

市場近期對於新交所「搶刁」指責最力的地方,是由於其給予曼聯不少特別處理,其中又主要詬病其允許雙重股票結構及特快審批。

有接近曼聯承銷團人士稱,早於遞交上市申請前,承銷團已多次與港交所上市科溝通,雖然上市科的確在多項條款上予以讓步,但在雙重股票結構上卻只懂拒絕溝通,甚至完全拒絕合作改善方案;相反新交所在問題上則有誠意地作出溝通,並願意探討在其他方面加強監管。

事實上新交所今次的確非常積極拉攏曼聯到當地上市,其中審批時間是最明顯例子,一般由遞交上市申請到完成審批須時8至12個星期,新交所就要求工作人員加班,將審批時間加快至4個星期,而據了解,曼聯將於下月底在香港及新加坡兩地路演,上市推進速度極快。

但亦有基金界人士表示,「特快審批」近年一直是港交所的慣用手法,大型新股如農行(1288)、Prada(1913)均是受惠者之一。他認為只要交易所認真處理所有相關文件,加快審批是不成問題。他又指,港交所近年在處理個別大型國企及著名品牌上市時給予大量豁免,甚至豁免個別新股旗下子公司進行盡職調查,在處理上市審批上是有「大細超」之嫌。

此外,有歐資投資銀行家表示,以今年初和黃(0013)將旗下港口業務以商業信託形式分拆為例,新交所已就各項上市信託有完善規範,其債券交易市場亦明顯優於香港,相反香港似乎在各項新措施上拒絕進步。

事實上,新交所一直以港交所為假想敵,06、07年內地大型國企紛來港上市,新交所曾容許發行商在當地發行接近「零」行使價的工行窩輪,變相讓正股在當地買賣,明搶香港生意。

拒放寬規則 學者表支持

除了搶「刁」,新交所還聘請港交所前高管港人強攻中國企業上市業務。新交所今年7月底宣布,將任命港交易前上市推廣部總監李晞禔為高級副總裁兼上市部中國業務主任,拓展中國企業上市業務,同時幫助中國在新上市企業提升與投資者的關係,任命將從11月1日起生效。李晞禔於2000年加盟港交所,負責邀請內地企業來港上市的工作達10 年,集團業務推廣總監霍廣文擔任上市推廣主管期間,李是骨幹成員之一。

不過,恒生管理學院金融學教授蘇偉文則支持港交所拒絕為曼聯放寬上市規則的行動。他表示雙重股票結構意味大股東在上市公司的話語權,絕對性地凌駕於小股東,一旦實行,交易所有必要另行作出監管,確保小股東利益。

撰文:鄧偉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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