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地產代理監管局10月1日起實施新執業通告,要求代理因客戶睇樓或放盤而取得個人資料時,必須向客戶提供「收集個人資料聲明」,但本報發現至少4間代理行涉嫌違規未有跟從,有地產代理界人士訴苦稱被迫違規,因地監局在未有足夠諮詢和溝通下倉卒推行新通告,令他們來不及應變。地監局回應說,會給一些時間讓地產代理了解和熟習新通告及指引。
地監局:不遵守通告可被制裁
地監局發言人強調,若有市民投訴,會嚴肅跟進,代理若遲遲不遵守通告的保障私隱要求,可能要面對紀律制裁。
現時市民在簽睇樓紙或放盤紙,要把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身分證號碼、電話號碼告知地產代理,但代理業一直缺乏統一措施保障個人資料不會遭外泄以至出售。私隱專員公署過去兩年收到54宗涉地產代理的投訴,主要涉及未經客戶同意披露其個人資料予第三者、不依從當事人意願拒收直銷信息要求等。
地產代理監管局剛於本月1日實行新執業通告,加強保障私隱,規定代理在收集個人資料包括簽協議之時,須向客戶提供一份「收集個人資料聲明」,說明收集資料的目的、可能把資料轉移給誰,以及資料保留期等資料。
記者觀察:4代理行沒提供聲明
記者在10月2至3日,先後以顧客身分到4間代理行(包括中原、美聯及兩間中小型代理行)簽睇樓紙,並提供身分證號碼和電話號碼,卻沒有任何地產代理向記者提供上述私隱聲明,睇樓紙內亦無保障私隱條款,違反了新指引。中原地產亞太區董事總經理陳永傑強調公司運作合法,但承認有關新執業指引的問題,公司法律部門仍在處理中,美聯昨表示會了解事件。
質疑未釐清保留個人資料時間
有業界人士指出,大部分代理其實是被迫違規,因地監局上月突宣布本月會推行新指引,事前未有釋除業界的疑問,令業界困惑,也來不及應變。地產代理聯會主席郭德亮舉例,新指引要求代理在交易完成後的合理時間內銷毁客戶資料,另一方面地監局及稅務局,卻分別要求代理要儲存資料3至4年及7年,令業界無所適從。
業界亦關注若要徹底銷毁客戶資料如租客電話號碼,日後若有急事便難以聯絡。郭德亮和祥益地產營業董事盤嘉茵均質疑,地監局在諮詢不足下倉卒推行新指引,做法不當,盤嘉茵稱,該公司只好暫時在分行張貼海報,提醒客戶須妥善保存資料,再爭取時間擬定私隱聲明。
地監局回應表示,待業界掌握新指引後,執法力度會加強。該局人員已邀請了私隱專員公署代表,在本月10日的地監局講座一起向前線代理講解新通告內容。
明報記者 陳志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