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長洲海面昨發生新渡輪離奇撞石墩意外,釀成76人送院,其中3名傷勢嚴重。肇事船長有10年經驗,聲稱因「閃避航標燈」轉右,歸咎石墩「冇燈」令他未及閃避而碰撞。惟海事處檢查後強調,現場所有導航燈正常,會重點調查渡輪為何偏離航道及有否超速。專家指船長理應熟悉航道及知悉石墩位置,質疑他反應不足。
新渡輪今年內已發生4宗撞船事故,有議員指事件屬人為疏忽,建議為船公司和船長引入扣分制(見另稿)。
出事海面設有防波堤,共有3個出入口,其中渡輪進出口有100米闊,足夠兩艘小輪迎頭駛過,避風塘範圍約有10個泊船石墩,頂部沒燈號,位置都在渡輪航道附近,新渡輪正常航行不會駛近。
海事處發言人指出,調查初步結果顯示渡輪原應向西面最闊的航道駛出海面,卻向北駛入停泊區域,強調最接近石墩的航標燈事發時按國際規定頻率亮着,海圖中亦有標示。
船長歸咎石墩無燈號
肇事新渡輪約29米長,出事時由船長張明威操控。新渡輪企業傳訊經理周淑敏稱,船長有10年經驗,主要往返中環、長洲及梅窩,熟悉駕駛路線,現時已被停職。周說,該雙體船使用8年,上月檢查正常,設有先進雷達和自動警報系統,故障時會觸動警報,船長除依靠雷達,亦會憑肉眼和其他儀器開船。公司會循駕駛情况、天氣和周邊環境等方向了解,會配合海事處調查。
船長張明威嘴部受輕傷,事後解釋因避開航標燈而擺右,但石墩沒有燈,影響其判斷,急煞亦無法避免碰撞。惟船長未能解釋何以偏離航道。
職訓局海事訓練學院經理楊沛強分析,事發時天色良好,長洲有足光源,現場環境不複雜,船長熟悉航道,理應掌握石墩和燈標位置,「即使看不到,雷達也會顯示,問題是他有沒有看」。他指出,渡輪直衝向石墩,明顯偏離航道,船身損毁嚴重,估計時速超越防波堤內上限的5海浬(約時速9公里),當時船長反應不足。
專家質疑超速船長反應不足
事發昨晨5時許,新渡輪載着140名乘客、4名船員及船長,由長洲開往中環,5分鐘後駛至400米外的避風塘範圍,右船身猛撼石墩爆出巨響,乘客被拋離座位,撞向椅背、飛向欄杆,場面一片混亂。9名傷勢較重的乘客分海空兩路送往長洲、東區和瑪麗醫院。輕傷者由另一艘渡輪送回中環,再分批送往瑪麗、律敦治及東區醫院。傷者包括72名乘客、3名船員及船長,總共76人。
本港離島線船長一般採24小時編更,開工後可休息一天。周淑敏重申,涉事船長周四早上7時上班,下午2時半休息10小時,至昨凌晨零時半再開船,相信不涉休息不足。她又指出,一般情况下,二副需留守駕駛室協助監察,事發時二副的確實位置有待了解。
明報記者 蔡方山 吳光熙 梁琬珊 林錫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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