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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被告施健強求情時稱,年少時因為胞兄救他而喪命,被父母責怪,加上案發時被女友拋棄,又正值胞兄死忌,感到抑鬱而犯案。有臨牀心理學家指被告遭父親責怪,與其犯案未必有直接關係,但認為他應尋求心理輔導,放下年少時的包袱。
稱一時寂寞尋「出租女友」
辯方求情時披露,被告施健強年幼時與胞兄在黑色暴雨天氣下郊遊,其間失足跌落引水道,哥哥為救他而溺斃。被告聲稱因此遭父親冷落,並需接受精神輔導,但未有持續求醫。他於案發前又被女友拋棄,加上時值胞兄死忌,心情低落,一時寂寞才到網上尋找「出租女友」。
專家:與失戀近因較有關
註冊臨牀心理學家李穎明表示,被告犯案與當時失戀等近因較有關係,而他因胞兄逝世被父親責怪等遠因,她指未必有直接關係。李穎明稱,關注被告是知法犯法抑或是當時放縱自己,即他是否因為缺乏判斷對錯能力而犯案。
她強調成年人應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但認為被告應找心理醫生,接受深入認知行為治療,一方面對其行為後果承擔責任,另一方面,希望他不要再將往事「收埋」,放低陰影及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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