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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小商戶「阿信屋」及「家農」,因以低於超市價出售可口可樂及出前一丁,疑被供應商以中斷供貨施壓。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秘書長黎蕙明昨日確認,按現行《競爭條例草案》,零售商跟供應商合謀定價,屬嚴重違反競爭法,雖然個別已實施競爭法的國家會按行業需要,制訂集體豁免,但若香港現在制訂豁免,則形同向嚴重違法行為讓步。
昨日在《競爭條例草案》會議上,自由黨主席劉健儀提出,「最近有商戶因不按建議零售價出售貨品,被供應商停貨,按現行《草案》是否違法?」黎蕙明回應,若供應商純粹提出建議零售價,沒有向零售商施壓,就不是嚴重問題;但若零售商之間,通過供應商合謀劃一定價,則會嚴重違反競爭法。
商務局﹕提豁免等同讓步
她補充,部分國家會按各行業的實際行為及需要,制訂集體豁免,「但香港哪些應有集體豁免,應由競爭法委員會的專家決定,現在制訂的話,等同向嚴重違反競爭法的行為讓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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