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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涉非禮女藝人脫罪長青網文章

201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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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1月17日 05:59
2011年11月17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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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無綫女藝員疑遭63歲中醫師以「膝頂法」治療胸椎移位時摸胸非禮案,中醫師昨獲洗脫罪名。裁判官裁決時指出,被告在庭上作供雖有刻意添加細節之嫌,但接納專家證人所稱有關動作是恰當手法,不排除被告案發時確實進行治療,在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前提下,裁定他非禮罪名不成立。

中醫師孫家強(圖)得悉判決後神情平靜,相反數名女親友則喜極而泣說﹕「終於捱過呢個難關。」

控方案情原指今年5月6日,女事主因頸背痛向孫求診,當日她雙手交疊放在後枕,站在身後的孫被指用雙手由上而下穿過事主腋下,孫又以一邊膝蓋頂着事主背部進行治療。裁判官認同專家證人、中文大學中醫學院顧問林冠傑的說法,一般做法是「由下而上」,但「由上而下」對於治療胸椎關節錯位仍然適當。

官信動作是恰當治療手法

孫又供稱進行療法時,女事主突然「縮一縮」,帶動被告身體郁動,但強調沒有觸碰其胸部。然而孫事後並無向警方提及此關鍵證供,裁判官認為他有說謊之嫌,而絕非辯方大律師所言的「輕微遺漏」,因此認為被告證供不誠實可靠。

裁判官又指女事主和其男友的證供清晰直接,認為案情如事主所講,被摸胸1至2秒、力度輕微、摸胸後無其他動作;不過事主曾向傳媒稱不知被告有心還是無意,加上她向男友示範過程時,男友也不感到被摸胸,因此不能抹煞被告當時正進行膝頂法的可能性。另外,事主曾指孫以其胸椎側彎、呼吸不順致皮膚粗糙為由摸了她手臂一下,但裁判官認為這只是治療過程一部分,行為不構成猥褻行為。

【案件編號﹕KTCC33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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