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灣仔警察總部昨日遭示威者噴漆寫字「剃眼眉」。一名男子2007年捲入官司遭法庭判罰款,報稱被「警察屈」而患上抑鬱症,4年來四出投訴欲「討回公道」,但監警會判定警方無錯。男子不服繼續抗爭,昨晨自備木梯爬上警察總部3米簷篷,用噴漆寫上「投訴無門警察老屈」等字句,又以利剪架頸要脅,與警對峙6小時後終被制服送院,涉嫌「在公眾地方犯的妨擾罪」及刑事毁壞被捕。
警務處長曾偉雄呼籲市民應從正當渠道申訴,不要做傷害自己的行為,又指事主07年投訴的案件已完結,結果已交監警會。
議員:應引外部調查機制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指出,目前投訴警察課制度是「自己人查自己人」,欠缺公信力,很多個案都難以令投訴人信服,他亦曾遇到很多憤憤不平的個案。「解決辦法是警方應引入外部調查機制,由獨立於警隊的專業人員調查警員投訴,相信較易令人信服,紓解投訴人怨憤」。
危站男子劉智仁,36歲,自資開設工程公司,於07年在一宗交通意外中被控擾亂公眾秩序和拒捕,法庭判他罪成罰款。消息指劉認為警方處事不公,四出投訴,其後患上抑鬱症,但仍堅持投訴涉事警員。但警察投訴課調查後判定警員無錯,報告已呈監警會並獲接納,劉雖多次上訴,結果仍「維持原判」。據悉,劉曾多次在警察總部張貼大字報控訴警隊。
昨早7時15分,劉帶備木梯爬上總部正門3米高簷篷,保安員擔心強拉他下來會引致意外,只好看着他爬到高處,即通知總部警員及消防到場。
劉在背包內掏出3罐不同顏色的噴漆,以紅藍色漆在玻璃外牆噴上「有警權無人權」、「高級警司包庇 曾叫我放棄投訴」等字句,另有一名警員號碼。
警徽旁印血掌 涉刑毁被捕
消防到場張開氣墊,又企圖爬梯到高處營救,但劉大力把梯推開,其間幾乎從墮下,場面驚險。其後談判專家及警方高空工作隊到場戒備,但劉情緒轉趨激動,用噴漆罐敲打頭部致流血,再以沾血手掌在警徽旁牆壁打了多個「血掌印」,更以利剪架頸,氣氛極緊張。
擾攘至11時許,劉某年約六旬的父親趕至,他目睹兒子驚人舉動,一度欲上前但被警方阻止,情急下暈倒,之後登上救護車治理,其後清醒離開。劉見父親暈倒,開始坐在簷篷上搖頭嘆息,又在兩張紙寫下「對不起」、「我無意傷害任何人」等字句,向在場傳媒展示。
對峙至下午1時許,即事發後6個小時,劉某情緒逐漸平復,拍拍消防員的手背後,把利剪收回背包。兩名消防「飛將軍」趁他打電話期間從上撲下,第一人撲空後,另一人立即補位,終將劉拉下跌到氣墊,然後送院。灣仔警區指揮官林曼茜稱,該男子沒有進入總部範圍,故不存在保安漏洞問題。
明報記者 林錫禮、雲錦鋒、葉浩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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