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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創作」無豁免長青網文章

201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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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1月22日 05:59
2011年11月22日 05:5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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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建議修訂《版權條例》,但拒絕豁免改圖惡搞等「二次創作」,惹來網民反對。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表示,今次修訂並非針對二次創作或「惡搞」,承諾會平衡版權擁有人與使用者的權利,將來再就二次創作諮詢。

稱會留意其他國家法例

蘇錦樑表示,修訂《版權條例》,是希望在數碼環境保障版權擁有人,同時平衡使用者權利,承諾當局會密切留意其他國家相關法例發展,並再就二次創作諮詢。

知識產權署長張錦輝昨於香港電台節目中亦表示,新法例下,二次創作者「可透過磨合……要求版權擁有人授權」,重申政府今次立法無意特別涵蓋「二次創作」,相信不會影響言論自由。

不過,「二次創作權關注組」召集人小狼在該節目指出,新法例「僭越」了版權擁有人的權利,當局日後如主動執法,或要求二次創作者提供個人資料,變相限制言論自由。

草案委員會主席陳鑑林表示,留意到有不少網民憂慮,條例修訂威脅「二次創作」空間,但他認為政府今次的修例,並不涉及這範疇,加上「二次創作」定義相當模糊,是否豁免社會仍要討論。

學者:用小量素材當侵權不合理

浸會大學計算機科學系講師邱祖淇則指出,二次創作者和一次創作者之間關係「並非對稱」,如二次創作者要使用立法會片段,便必須依賴電視傳媒的一手報道,創作中引用小量素材便被當成侵犯版權,未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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