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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誌留言罵人 少女罰賠1.3萬長青網文章

201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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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1月22日 05:59
2011年11月22日 05:59
新聞類別
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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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網上罵人小心被罰款!台灣彰化縣一名鄭姓少女懷疑男友與前任女友張姓少女藕斷絲連,從去年10月起至今年1月間,在張女的網誌留下「智障」等粗鄙低俗字眼的文章,張女要求賠償,法院日前判鄭女須賠5萬元新台幣(約1.3萬港元)。

張女堅稱不認識鄭女,也跟她沒糾紛,但鄭女卻以「阿蕾」、「蕾蕾」等名義在她的網誌張貼毁損其名譽的文章。張女指出,鄭女張貼的文章內有「智障」等字眼,毁損其名譽,導致她身心受創,要求鄭女為其精神受損賠償100萬元新台幣(約26萬港元)。

法官認為,鄭女以網絡罵人方法,損害遠大於口語或文字方式,認為她應賠償5萬元新台幣;案件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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