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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西醫宋奇瑜(圖)在2009年7月為70多歲老婦Lam Kui Har治療時,沒有理會病人對盤尼西林藥物敏感,處方盤尼西林類藥物Amoxil給病人,醫委會裁定被告專業失德,罰停牌3個月。
案情透露,控方指西醫宋奇瑜處方盤尼西林類藥物給病人林女士時,沒有理會病歷上已寫下病人對盤尼西林敏感的紀錄。病人服用過宋處方的Amoxil後,曾出現痕癢的過敏反應,向醫委會投訴。
諉過上手醫護
宋奇瑜抗辯時說,治療林女士當日,她只是代診醫生(俗稱替工),並非主診醫生,她指經手的醫生在病歷卡上寫得不清楚,故她沒有看到病人對盤尼西林類藥物紀錄。宋又指診所護士也沒有特別告訴她,認為責任不在她。
醫委會指被告犯了過失仍諉過於人,將責任推卸給上手醫生,又指護士沒有提醒她。此外,醫委會進行紀律聆訊時才發現,宋奇瑜13年前曾干犯危險藥物條例且被定罪,但她在聆訊時卻沒有申報,醫委會指她的證供不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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