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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日本不少企業的董事局都異常封閉,連一個獨立董事都沒有。今次奧林巴斯醜聞後,日本政府決定要改善企業透明度,計劃下月出修例,規定大企業必須委任獨立董事監察公司運作,避免再爆帳目醜聞。
協助監督保障股東權益
獨立董事不屬於公司職員或股東,相對其他董事沒有利益衝突。現代企業的擁有權跟管理分割,一般的股東和經理有可能會產生利益衝突,故企業委任合資格的獨立董事,能協助監督和保障股東權益,變得非常重要。
然而日本企業管治落後於發達世界水平,甚少獨立董事,股東問責制形同虛設,國際著名的大企業如佳能、豐田、任天堂和鈴木等連一個獨立董事也沒有。根據美國企業管治研究機構GMI的數據,只有3%日本大企業有獨立董事,與92%已委任獨立董事的美國上市公司相比,甚為落後。東京證交所資料顯示,日企平均只有一名獨立董事,難以批判地審查和質疑管理決定。
為改善企業監管,日本法務省轄下專責小組正研究修訂企業法,改革企業管治文化,重點之一是規定大企業必須委任獨立董事入董事局。當局將根據該份下月提交的草案,提議下年度修改現行企業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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