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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採「溶出值」 與「含量」各有長短長青網文章

2011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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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12月08日 08:00
2011年12月08日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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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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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綠色和平項目主任江卓珊表示,目前大部分產品只跟隨歐盟及ISO標準,但它們都只規管「溶出值」,要求較寬鬆,美國的ASTM鉛含量標準形同虛設。她解釋,單計算「溶出值」並不足夠,因為兒童用品長期使用可使顏料剝落,被兒童吸入,故促請政府參考國際最嚴謹的標準,對玩具重金屬含量作規管。


城大生物及化學系副教授林漢華稱,「溶出值」跟「含量」兩種標準各有長短,因為手汗或口水亦可能溶解產品表面,進食未必是唯一吸入途徑,模仿胃部計算溶出值,實際作用未必太大。


手汗口水可能溶解產品表面

他補充,歐盟已有另一套標準,以人造唾液代替酸液計算溶出值。至於以「含量」作準,雖省卻計算溶出值的繁複實驗,但忽略了由手汗、唾液等釋出物質的可能。他舉例﹕「有(鉛)總含量60ppm不超標的玩具,一吮重金屬就甩落,對比溶出值60ppm但怎樣吮都不會甩,哪個較危險?」


林漢華說,現時對玩具安全的規管不限於重金屬濃度,亦包括其他準則,如較易有碎片、顏料容易剝落、容易被吞食等玩具都不合格,不能進口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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