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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著名政治漫畫家尊子(原名黃紀鈞)與胞兄上月就二人名下位於大埔的村屋,與一名買家接洽交易,惟最終雙方未有成交。買家早前入稟高院,要求對方履行合約。惟尊子的胞兄反指,過程中不斷被地產代理游說及誤導,將向地產代理監管局投訴。
原訴為買家羅華春(譯音),被告為黃紀思及黃紀鈞兩兄弟。入稟狀指出,原訴於今年11月21日與兩被告訂立買賣合約,買入大埔黃宜坳物業,據悉是一幢村屋,尊子當時授權胞兄代表。惟原訴指兩被告違約,遂要求他們履行合約及賠償損失。
記者昨前往原訴報稱的地址,該處為一間會計師事務所及顧問公司。職員指沒有羅姓員工及客人,又指不負責樓宇買賣業務。
尊子昨接受記者查詢時表示,胞兄於上月21日中午收到一名自稱信譽地產營業代表蔡先生來電,指羅對他們兄弟持有的大埔黃宜坳的村屋感興趣。雖然胞兄不認識該地產公司,亦未有委託對方放盤,但經蔡多番游說,便相約蔡及買家羅華春當日下午會面。
雙方見面後,羅稱願意落訂購入村屋,加上蔡多番催促游說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故胞兄同意簽約,其後才補上尊子簽名作實。蔡又將兩項有關違約條款刪除,並要求他加簽作實,卻未有解釋原因。胞兄認為文件只作備忘,沒有法律效力,故未有追問。
已委律師退回訂金
當胞兄簽名後,蔡指羅為表誠意,提議先行向被告提交訂金支票。胞兄代表尊子於合約加簽,又表明需要在尊子同意並在合約簽署後才作實。胞兄其後與尊子及母親商討,兩人認為不妥,要求取消交易。胞兄當日傍晚立刻致電蔡取消合約,蔡卻表示羅已將文件交予律師進行交易手續。胞兄現將案件交予律師處理,並經律師將訂金支票退回羅。
尊子稱胞兄將向地產代理監管局投訴,譴責蔡作為地產中介人,行為嚴重失職,沒有照顧委託人的利益,誤導買賣雙方,並在雙方簽署臨約時,沒有詳細解釋刪減相關條款原因。地產代理監管局網頁顯示,局方倘徹查,並證實投訴成立,持牌人最嚴重可被吊銷牌照。
【入稟編號﹕HCA2068/11】
原訴為買家羅華春(譯音),被告為黃紀思及黃紀鈞兩兄弟。入稟狀指出,原訴於今年11月21日與兩被告訂立買賣合約,買入大埔黃宜坳物業,據悉是一幢村屋,尊子當時授權胞兄代表。惟原訴指兩被告違約,遂要求他們履行合約及賠償損失。
記者昨前往原訴報稱的地址,該處為一間會計師事務所及顧問公司。職員指沒有羅姓員工及客人,又指不負責樓宇買賣業務。
尊子昨接受記者查詢時表示,胞兄於上月21日中午收到一名自稱信譽地產營業代表蔡先生來電,指羅對他們兄弟持有的大埔黃宜坳的村屋感興趣。雖然胞兄不認識該地產公司,亦未有委託對方放盤,但經蔡多番游說,便相約蔡及買家羅華春當日下午會面。
雙方見面後,羅稱願意落訂購入村屋,加上蔡多番催促游說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故胞兄同意簽約,其後才補上尊子簽名作實。蔡又將兩項有關違約條款刪除,並要求他加簽作實,卻未有解釋原因。胞兄認為文件只作備忘,沒有法律效力,故未有追問。
已委律師退回訂金
當胞兄簽名後,蔡指羅為表誠意,提議先行向被告提交訂金支票。胞兄代表尊子於合約加簽,又表明需要在尊子同意並在合約簽署後才作實。胞兄其後與尊子及母親商討,兩人認為不妥,要求取消交易。胞兄當日傍晚立刻致電蔡取消合約,蔡卻表示羅已將文件交予律師進行交易手續。胞兄現將案件交予律師處理,並經律師將訂金支票退回羅。
尊子稱胞兄將向地產代理監管局投訴,譴責蔡作為地產中介人,行為嚴重失職,沒有照顧委託人的利益,誤導買賣雙方,並在雙方簽署臨約時,沒有詳細解釋刪減相關條款原因。地產代理監管局網頁顯示,局方倘徹查,並證實投訴成立,持牌人最嚴重可被吊銷牌照。
【入稟編號﹕HCA206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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