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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建邦最高監禁2個月長青網文章

2012年0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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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2月29日 06:35
2012年02月29日 06:35
新聞類別
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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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崔建邦前年12月因醉酒駕駛,被判停牌9個月及參加駕駛改進課程,但他在法庭命令後3個月內仍未完成課程,被法庭發傳票。崔建邦去年9月沒有出庭應訊,法庭昨日重發傳票,要求他4月10日到庭。


前年醉駕被罰停牌

崔建邦於2010年10月駕車途經將軍澳,被警方截查,呼氣測試證實他體內酒精含量為35微克,比上限22微克高出13微克,前年12月14日被判停牌及罰款6000元,並須在3個月後,即去年3月14日期限前自費完成駕駛改進課程。


根據法例,若任何人士不遵從法庭命令或運輸署通知完成駕駛改進課程,最高可被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2個月。運輸署會在有關人士完成課程後,才重新發出駕駛執照。


【案件編號:KCS296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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