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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新界村屋業主由4月1日起,可向屋宇署申報沒即時危險的僭建物,經合資格人士視察後可暫時保留。屋宇署昨重申,業主申報的內容不會公開,意即日後買賣物業,契約內不會註明是否有業主主動申報的僭建物。
屋宇署本月開始郵寄申報僭建表格到8萬多個信箱,給所有新界村民,預計最快下星期初才會全部寄出,目前未收回任何申報表。發展局長林鄭月娥昨接受電台訪問時指出,申報計劃有助遏止新的村屋僭建物出現,但同時容許在去年6月28日前構建的僭建物,可暫時不需拆卸。
屯門鄉委會主席、律師會會長何君堯認為,村民簽了申報書,變相承認有僭建,日後可能會令物業業權受影響,買賣、借貸都可能有問題。不過,屋宇署反駁稱,申報計劃的內容,由於屬業主自行申報,將不會公開,土地註冊處和契約亦不會有相關的僭建物紀錄。
屋宇署本月開始郵寄申報僭建表格到8萬多個信箱,給所有新界村民,預計最快下星期初才會全部寄出,目前未收回任何申報表。發展局長林鄭月娥昨接受電台訪問時指出,申報計劃有助遏止新的村屋僭建物出現,但同時容許在去年6月28日前構建的僭建物,可暫時不需拆卸。
屯門鄉委會主席、律師會會長何君堯認為,村民簽了申報書,變相承認有僭建,日後可能會令物業業權受影響,買賣、借貸都可能有問題。不過,屋宇署反駁稱,申報計劃的內容,由於屬業主自行申報,將不會公開,土地註冊處和契約亦不會有相關的僭建物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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