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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妻出頭誣告小販 老差骨囚3月失長俸長青網文章

2012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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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2年04月21日 06:35
2012年04月21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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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加入警隊24年的老差骨為妻子出頭,休班期間舉報素有積怨的六旬女小販阻街。雙方爭執時警員將小販按倒在地,並冤枉對方砸爛手機。警員雖重金聘用資深大律師清洪辯護和求情,仍難逃監禁,昨因妨礙司法公正和襲擊罪判監3個月,並將喪失逾百萬元長俸。


被告胡建祥(42歲)聞判時神情冷靜,他獲准保釋等候上訴,其間不准離港。裁判官黃汝榮最後寄語被告「Good luck to you」(祝你好運)。


重金聘名狀清洪辯護

代表被告的資深大律師清洪進一步求情時表示,被告犯案是出於對妻子的忠誠。被告過去在警隊工作紀錄良好,為本案不但花去龐大訴訟費用,更失去整個警隊工作生涯並喪失120萬元長俸及退休金。


辯方亦引述早前索取的社會服務令報告,稱被告為人盡責善良、樂於助人,建議被告進行服務令。雖然妨礙司法公正控罪一般要判監,仍希望法庭可輕判被告。


推跌對方 坐身上十數分鐘

裁判官同意辯方所述,被告是受到事主挑釁,一時衝動犯案,與其本性不符,認同被告已承受嚴重後果。


事件源於去年7月22日,被告在北角春秧街經營小食檔的妻子,與68 歲小販傅敏治的媳婦因倒水問題起爭執。翌日被告用手機拍攝傅的女裝攤檔,並罵傅是「狗」和「八婆」。雙方糾纏期間,被告將傅按倒在地,坐在她身上十數分鐘。被告事後又將手機丟在地上,謊稱是傅砸爛。毗鄰花店店主為被告用手機拍下經過,豈料影片呈堂成為有力的入罪證據。


【案件編號﹕ESCC34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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