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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商務部前條法司巡視員郭京毅因涉嫌受賄,於2008年被雙規(在規定時間和地點交代問題),是商務部歷來落馬的最高級別官員。此案於今年5月20日在北京審結,現年46歲的郭京毅因受賄845萬元(人民幣,下同)被判死刑,緩期2年執行,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郭京毅受賄845萬元判死緩
在檢方指控郭京毅的4宗受賄罪中,除了收受國美電器110萬元而掀出國美前主席黃光裕行賄案外,郭京毅與北京思峰律師事務所前主任張玉棟更有長達10年的「合作關係」。二人本是老同學,律師行成立之初,張玉棟為拓展外資公司法律業務,承諾只要郭京毅能成功介紹代理項目便給他分紅,結果前後3次以買房、買車為名,行賄郭京毅78萬元。
除郭京毅外,張玉棟也向商務部原外國投資管理司副司長鄧湛行賄179萬元,以換取項目介紹及優待張玉棟代理的外資企業在華開立投資公司申請。鄧湛今年4月被判12年有期徒刑,張玉棟今年5月被判6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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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03日 0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