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少女吵架自揭失身 男友被捕長青網文章

2010年06月12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0年06月12日 05:30
2010年06月12日 05:30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青少年往往追求轟烈愛情,近月先後發生多宗少年男女為情自殺事件,究竟戀愛是否真的大過天?兩名16歲的少男少女,昨分別因與小情侶鬧翻而出事,其中少女開煤氣自殺不遂,向警員自爆未夠16歲便失身,令男友被捕;應屆會考男生找女友復合不遂,跳樓身亡。 社工提醒青少年,戀愛即使分手收場,分手時亦要謹慎處理,並要注意「分手的藝術」。 16歲少女相識19歲男友後迅速發展,小情侶情到濃時偷嘗禁果,惟少女昨日凌晨與男友鬧翻後,聲稱要在天水圍寓所開煤氣尋死,驚動警方到場,更自揭未夠16歲已失身於對方,由警方將男友拘捕。 19歲青年涉與16歲以下女童性交 揚言自殺且「篤爆」男友「罪行」的16歲少女姓施,居於天水圍俊宏軒第4座一單位。救援人員昨到場時發現她清醒無恙,但為安全計仍將她送往屯門醫院檢驗。 施女稍後向警員表示因感情問題萌死念,又自揭在滿16歲前已失身,警方追查下尋獲其19歲姓李男友,調查後以涉嫌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的罪名將他拘捕,李暫准保釋。案件由天水圍分區刑事調查隊第4隊跟進。根據《刑事罪行條例》,與16歲以下女童性交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判監5年。 少女致電同學 欲開煤氣尋死 昨凌晨零時許,施女相約男友到其寓所傾談,其間兩人因感情問題齟齬,不歡而散,男友逕自離開。少女其後感到不開心,致電姓羅男同學傾訴,言談間透露欲開煤氣尋死,同學聞言恐她付諸行動,慌忙報警。救援人員接報後趕至登樓拍門了解,少女此時自行開門,事後清醒被送院檢查。 青協:要生要死青少年通病 青協督導主任鄧良順認為,案中少女主動向警方「篤出」男友究竟是有報復目的,抑或因真的不知道有關行為是違法而「說漏了嘴」,實在不得而知,但肯定的是兩人均不懂處理感情問題,一遇困難即「要生要死」,這亦是現時普通青少年的通病。他提醒青少年要學習處理感情問題、如何面對壓力等。 鄧良順透露中心處理的個案中,間中亦有少年因干犯「與16歲以下女童發生性行為」被捕個案,「家13、14歲少男少女已早熟拍拖談戀愛,對性亦相對開放,但思想及經濟未成熟,未能承擔到法律責任及後果」。
0
0
0
書籤
回應 (0)
檢視個人資料
wah2021
2024年06月26日 09:48
多謝分享
0
舉報
檢視個人資料
happybos
2024年01月05日 01:09
Thx.
0
舉報
檢視個人資料
happyee
2023年12月31日 20:08
Thx
1
舉報
檢視個人資料
choyki
2022年04月19日 10:14
多謝分享
1
舉報
檢視個人資料
fong
2022年03月01日 12:06
thanks-
1
舉報
檢視個人資料
eva
2022年01月09日 19:44
thanks-
2
舉報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