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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無業漢因不滿食肆桌椅阻街及到處有淫窟,年半間致電999虛報324宗案件,圖引警員到場遏止情况惡化。他早前承認12項浪費警力罪,昨日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須賠償警方近5700元行動費。
被告陳懷(53歲)承認12項虛報,包括持槍行劫、淋潑腐蝕性液體及有人呼救等案件。辯方求情指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時,曾向感化官表示自己已被還押一段時間,服務令既無酬勞又辛苦,故當時拒絕接受。
嫌社服辛苦 官斥幼稚
裁判官嚴斥被告﹕「你浪費社會資源,要抽調警員處理你的投訴,若同時發生嚴重案件咁點算?咁大個人好似玩咁?如果黐線可判你入青山,但你正常,判你服務令竟嫌麻煩?」被告聞言表示不會重犯,指自己表達能力不清楚而已。裁判官提醒他﹕「唔識講嘢最好講少啲,唔好多多事實,講多錯多只會影響自己。」被告隨即言聽計從。
辯方續稱,被告本已完成保安員課程覓得工作,但遭還押後已失去職務,被告在家人支持下願重新投入社會。
【案件編號﹕KCCC18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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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13日 1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