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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本周開始,公安部動員部署在全國集中開展為期7個月的「嚴打」整治行動,嚴厲打擊各類嚴重暴力犯罪活動,「確保社會治安大局持續穩定,努力為上海世博會和廣州亞運會的成功舉辦創造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
「嚴打」, 是指在內地針對犯罪活動嚴厲打擊行動的簡稱。這一政策由鄧小平始發於1983年,此後在1996年和2000年至2001年,又分別進行了第2次和第3次全國範圍內的「嚴打」。歷次「嚴打」都是對全國治安的大規模整治,但後來由於「嚴打」一詞被批評「人治」色彩嚴重,而逐漸為打擊各類犯罪活動的「專項行動」所取代。
此次中國再度使用「嚴打」,分析人士認為,時下中國的社會治安狀况堪憂,非「專項行動」所能治之,非使用「重典」不足以令治安狀况好轉。
校園法院血案 政府憂模仿效應
促使當局「嚴打」出台的「催化劑」,應該是今年以來內地多宗極端暴力犯罪事件。從3月23日到4月30日,不到40天的時間內發生了5宗校園血案。在「嚴打」部署的前一日,內蒙古還發生一宗警員持槍殺死3人、擊傷公安局長的案件。而之前發生在湖南永州零陵的保安員攜槍衝入法院,槍殺3名法官的案件,更令政府擔憂這種向「權力」發難的行為,會像校園血案一樣,產生「模仿效應」。
「嚴打」行動展開幾日來,各地公安機關已經按照要求着手「強化巡控措施」,北京街頭目前已見警力加強,地鐵中也出現了持槍的防暴特警巡邏。此舉是為「從緊落實社會面治安管控措施」,將事端「解決在萌芽狀態」。
「嚴打」期一過 恐招報復性反彈
分析人士認為,「嚴打」的出台,相信在未來一段時間會對犯罪行為有震懾作用。但7個月的時限,仍然給人以「運動」式而非常態化的治理,7個月後當警方「刀槍入庫,馬放南山」之時,類似案件的報復性反彈,或將變本加厲。內地當前的重大罪案頻發,究其根本,以公安部副部長張新楓的話說,是「處於經濟轉軌、社會轉型期,發展快、矛盾多,社會治安出現了許多新情况、新問題」。那麼,「嚴打」也只是「治標」之策,要使社會長治久安,疏導化解民怨,從根本上解決社會公平和正義的問題,才是「治本」之策。
鍾鳴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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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09日 2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