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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警方於今年初以偽造遺囑罪拘捕陳振聰後,昨日獲高等法院批准檢驗陳振聰呈上庭、聲稱是龔如心2006年簽下的遺囑。陳一方雖然表明「恨不得盡快化驗遺囑以表清白」,另一邊廂卻要求派英國專家與警方同場化驗指模。主審法官林文瀚昨日拒絕其要求,更表示未聽說過世界上會有疑犯與警方一同化驗證物。
陳方﹕恨不得盡快化驗證清白
陳振聰昨日沒有到法庭,亦未有透過公關對法官判決發表回應。
由於龔如心遺產案有待上訴,備受爭議的2006年遺囑一直由法庭保管。律政司昨日代表警方向高等法院申請取出遺囑、遺囑墊底紙及當日存放兩張文件的北京大學啡色信封送往化驗。
資深大律師林雲浩昨日代表陳振聰向法庭陳辭:「陳先生極希望警方盡快化驗,以證其清白。」華懋慈善基金本來亦不反對警方的申請,惟陳振聰要求法庭發放遺囑時附加條件,亦即讓他派化驗專家與警方一同化驗,故基金代表亦有列席聆訊,並表示反對有關申請。
林雲浩解釋,由於化驗指模及DNA均會對遺囑造成破壞,化驗人員使用化學物料後,其他人就不能再作化驗,換言之遺囑只能驗一次。林雲浩認為陳振聰有權派專家在場一同化驗,否則對陳不公平。
律政司恐陳方專家意外污染遺囑
律政司一方反對陳振聰派專家加入,指恐怕會引起意外污染遺囑,又指陳一方的說法純屬臆測,且想得太遠。
官:爭產之初就應自行化驗
法官林文瀚認為化驗沒有不公平可言,反指陳振聰若重視指模驗證,早於爭產之初就應自行化驗,不應乾等至今。
林官指出,事實上警方作刑事調查時,驗指模可說平常不過,疑犯與警察一起驗證物則聞所未聞。他指陳振聰大可於日後質疑化驗結果,假如警方化驗程序真的有錯失,更會成為有利他的論點。
此外,林官亦質疑,陳振聰要求一同化驗或許是希望「一雞兩味」,既希望確保刑事案的利益,又希望把有利結果用於爭產民事上訴案。林官最後拒絕陳振聰的申請,並下令陳需支付律政司及基金的訟費,並明言若陳仍有不滿,大可另向法庭申請禁制令,但相信成功機會「微乎其微」。
【案件編號:HCMP7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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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11日 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