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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通識科單元六﹕能源科技與環境的課程內容,多有提及「可持續發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概念。此例正好說明學生可如何運用所學概念,包括延伸至其他單元的學習內容,還有課程文件以外的價值教育。 關於「可持續發展」的定義,可整理出以下重點﹕ ◆根據聯合國《我們的共同未來》報告,可持續發展是「既能滿足我們現今的需求,又不損害子孫後代能滿足他們的需求的發展模式」 ◆1992年世界環境高峰會百多個國家共同訂立了促進世界可持續發展的《21世紀議程》,涵蓋環境、經濟及社會三方面發展需要的行動綱領 參考以上內容,學生很容易利用關於環境保育的時事議題了解、應用「可持續發展」的概念。以下試以近日在香港研發成功的電動車「MyCar」作例說明。 時事資料 (整理《明報》5月18日報道) 環境局長邱騰華指MyCar(港產電動車)的部分研發經費來自創新科技基金,又讚MyCar是香港的成功故事。丹麥政府對MyCar情有獨鍾,把位於丹麥東部的島嶼Bornholm發展成為低碳旅遊區,向MyCar訂購數十部電動車,規定租車自駕旅遊的遊客,必須駕駛電動車。負責上述計劃的丹麥機構與生產MyCar的公司建立長期策略伙伴關係。 (請看附表) 由此可見,針對概念理解,教師、學生也可借機思考時事議題討論以外的價值意義,拓寬視野,增進學養。 文﹕資深通識科教師 許承恩 (yacobhui@yahoo.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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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14日 0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