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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曾獲好市民獎的女助產士,疑為隱瞞新居地址,要求家中印傭發誓保密,遭拒後掌摑對方。案件經審訊後,助產士昨被裁定襲擊罪成,獲法庭開恩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始判刑,惟助產士似乎對裁決不滿,散庭後在公眾席怒擲手袋。
向夫撒嬌斥「搞錯﹗」
被告曾懷遠(36歲)聞判後面露不快,轉身走向旁聽席後,憤而把手袋扔在公眾席椅上,並以口形向丈夫撒嬌怒斥:「搞錯﹗」丈夫在旁安撫她的情緒。
曾懷遠被控於去年10月3日中秋節晚上,在九龍塘畢架山道依利沙伯大廈政府宿舍單位內襲擊女印傭Yuni Atik(24歲)。被告的丈夫是警隊深水埗分區行政支援小隊指揮官陳誠斌高級督察。
裁判官黃國輝指出,事主曾在庭上供稱左臉遭掌摑,與警方口供紙所指右臉遇襲證供不一,但他指印傭學歷低、不善表達,事隔8個月,事主可能一時記錯,而且印傭承認看過傷勢相片才誤把左右對調,其傷勢亦與醫生報告內容脗合,法庭接納其解釋。
黃官又指出,男僱主與被告是夫婦,事主曾供稱她「驚咗」被告,事主未有向男僱主投訴實屬正常;事主若即時被解僱,僅損失合約餘下的4個月工作,雙方僱傭關係一直良好,從無薪金爭執;加上醫生驗證事主右下唇流血、上唇腫脹及右臉瘀傷,法庭相信事主不會故意自我傷害誣告被告。
待社服令報告 下月判刑
相反,被告於事發17日後才主動聯絡警方錄取口供,被告可能思索過才作供,證供可信程度低,故裁定被告襲擊罪成。
求情指曾獲好市民獎
辯方求情指出,被告擁有碩士學位及註冊護士資格,現任職助產士,她曾於05年獲頒好市民獎,與夫育有一名5歲女兒。被告沒有使用武器,事主亦無留下疤痕,雖然僱主打傭工案必定判囚,但望法庭考慮案情不嚴重,被告具良好背景,予以輕判。
黃官接納有關求情,准許被告保釋,指考慮到案情及被告背景,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下月8日判刑,他叮囑被告認識自己在法律上的錯誤,不要再犯。
【案件編號:KCCC128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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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25日 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