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皮膚科專科醫生史泰祖指出,由於面部皮膚組織較嫩薄,案中女傷者被腐蝕性的通渠水「照頭淋」重創,相信面部皮膚會起水泡及甩脫,如表皮以下的真皮層亦被灼傷,會留下永久疤痕造成毁容,要接受植皮手術。
另外,如腐蝕液體濺及眼、鼻、口唇及口腔,甚至流入呼吸道或食道,傷者視力會受影響甚至失明,口鼻與氣管及食道等肌肉組織被灼傷,復原過程亦相當緩慢。
皮膚灼傷 細菌感染可致命
史泰祖表示,皮膚被灼傷後,最可能致命的是細菌感染,如60歲以上體弱多病者,有超過60%皮膚被灼傷,死亡風險屬於高危類別,雖然案中女傷者年齡只有41歲,但有45%面積皮膚被二級灼傷,仍屬大面積皮膚受傷,要及時作出防止細菌感染治療,否則有性命危險。
史泰祖又稱,被腐蝕液體濺傷,要即時用大量清水中和冲洗傷口,及脫去沾有腐液的衣服,以免加劇傷勢並盡快求醫。治療二級燒傷除必須用敷料包裹傷口,亦要配合不同種類的抗生素、藥膏與藥物,防止傷口受細菌感染,但清理傷口時,會帶來極大痛楚。另外醫生或會進行植皮手術,加快傷者復元;若傷者身體多處被灼傷,未能提供足夠皮膚植皮,醫生會動用人工皮作代替品。
回應 (0)
2023年09月02日 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