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一直與廉政公署關係千絲萬縷的林炳昌,因廉署的官司糾纏了6年寶貴光陰,更因打官司花了估計2000萬元,之後更被律師會釘牌4年,並要由半山名下物業搬到北角租屋住。直至本周一終院為他洗脫污名後,吐氣揚眉,但林炳昌對廉署公署的評價,竟出現戲劇性反差,他說﹕「其實,香港好幸運有ICAC。」
6年前被捕 斥廉署無賴
事實上,在2004年7月27日,林炳昌被指串謀妨礙司法公正被廉署扣押41小時後,立即召開記者會咬牙切齒指摘廉署製造「白色恐怖」,屬「無賴」及「濫權」行為,他更指廉署拘捕他,全因過去打官司常與廉署打對台因而遭報復。
明白廉署工作 辯護律師易起衝突
如今終審法院指廉署證據不足,林炳昌脫罪,林卻退一步海闊天空,他這樣形容廉署﹕「我好肯定ICAC嘅工作,始終我喺嗰度長大,係我成長嘅搖籃,佢哋嘅任務係必須嘅,香港其實都好幸運有ICAC。」他指昨日到終院取回旅遊證件,遇到幾名廉署人員,雙方還大方握手。
他說,很明白執法過程中廉署要保護公眾公益,而作為辯護律師,偏偏要捍衛客人利益,雙方有衝突在所難免。不過,林炳昌直指在本港多個執法機關中,與廉署最易有摩擦,因為其他機構「較為尊重辯護律師」。
「馬死落地行」 大屋搬細屋
林炳昌獲判無罪獲釋後,心情一直亢奮,自言之前憂心得睡不好,現在卻「exciting(興奮)到瞓唔着」。即使提起為打官司大屋搬細屋、多年來只靠投資及儲蓄度日,他仍不展現半點難堪﹕「中國人有句,叫馬死落地行,我覺得唔使住咁大(間屋),咪自己搬去北角囉。我要畀律師費、又要供個仔去美國讀書,點都要有兩手準備,不過我冇hard feeling(難受)嘅。」當然,一切俱往矣,自是輕鬆自然。記者知道林在「賦閒」期間培養了行山的興趣,問他還會行山嗎?林炳昌即精神爽利答﹕「行!七一行水澗!梗係會繼續行山!」
明報記者 陳穎鏇
回應 (0)
2023年09月17日 0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