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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繼去年有5名高官獲勳惹起質疑,今年續有多名現任高官獲頒「荷蘭水蓋」。本報翻查資料,發現獲勳者當中,不少是負責考慮及建議授勳名單的「授勳評審委員會」成員,對於「自己人頒給自己人」,學者擔心會削弱授勳制度公信力,令人感到是高官「互戴高帽」。
學者憂削授勳公信力
根據禮賓處資料,特區的授勳過程是先由各局長和部門首長,提交授勳提名書(紀律部隊和廉政公署長期服務獎章提名除外),再由授勳評審委員會審議,最後是特首「拍板」。委員會由政務司長擔任主席,成員包括財政司長、行會成員、民政事務局長、特首辦主任、公務員敘用委員會主席、禮賓處處長及傑出社會領袖,總共8個單位。
不過,去年政務司長唐英年獲頒大紫荊,由於他同時擔任評審委員會主席,當時引來利益衝突的批評。但觀乎今年的名單,再次發現有4名獲勳高官同時擔任委員會成員,包括財政司長曾俊華、行會梁智鴻及夏佳理、民政事務局長曾德成。
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導師蔡子強表示,「自己人頒給自己人」現象已非首次,擔心會令授勳制度公信力大跌,「令人感到好像官員間互戴高帽,在面上貼金」。
行政處回應稱,上述高官並無參與授勳提名及評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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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24日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