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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早前提交發水樓報告,未列出具體「發水」(發展商可獲豁免的總樓面面積)的上限,香港建築師學會建議整體上限應為12%,但可參照不同地盤特殊情况訂出個別上限,如舊區密度應減低,市中心和鄉郊「發水」上限可以有所不同,學會稍後會向政府提交具體建議。
該會副會長黃錦星指出,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報告沒有確認地積比率是造成樓宇龐大體積的決定因素,亦未有處理如何達至可取的發展密度。至於現時興建停車場的面積可豁免於總樓面面積,學會認為這做法應該保留,但可通過城市規劃和地契條款,鼓勵興建地庫停車場。
建築師學會又認為,政府應牽頭要求公營房屋,包括房委會、市建局和港鐵公司項目,跟從相關樓宇間距、綠化覆蓋率和「發水」等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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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10日 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