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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新加坡籍珠寶店女經理,被指以拒絕找數威脅,迫使鑽石供應商女銷售員「同流合污」,提供3.47萬美元(約27萬港元)回佣。女經理否認控罪,昨於區域法院受審。
女被告Jalbaud Isabel(51歲)為新加坡籍華僑,她否認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控方指出,被告案發時為寶國珠寶金行的出口經理,獲授權代表公司洽購訂單。而Schachter & Namdar Asia Ltd. (簡稱SNA)是其中一間向寶國提供鑽石貨源的以色列供應商,自2006年11月起,被告代表公司與SNA甘姓女銷售員洽談訂單。
惟至翌年1月中,當甘要求被告找數及交回寄售的鑽石時,反被苛索回佣,被告威脅若不合作便不會找數,並會延遲交回鑽石。甘最終經不起對方纏繞,配合她準備兩套假單,分別交予兩人公司,再把當中差價交予被告作回佣。
被告首次收取回佣後,甘本欲罷手,但對方要脅會公開兩人間的貪污交易,甘唯有繼續;被告在07年1月至08年9月期間,共收取了27萬元回佣。直至08年9月底事件揭發後,被告遭辭退和拘捕。
【案件編號:DCCC133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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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05日 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