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沙田排頭村男子向妻子潑腐蝕性液體案昨日提堂,由於被告妻子仍於深切治療部留醫,情况危殆,未能作進一步調查,另亦需等待警方於現場所檢走懷疑是樽裝通渠水的化驗結果,故案件押後至本月15日再審。
被告黃志誠(59歲),昨日毋須答辯。控方指出,由於案情嚴重,故被告於下周再審前不得保釋,須還押看管。其妻子姓宋(41歲),目前仍未蘇醒,於深切治療部留醫,警方需等待她情况好轉才能進一步調查,其目睹事發經過的9歲女兒已錄取會面口供。
上月28日,被告於沙田排頭村寓所內,因表示自己有外遇後,懷疑其妻子亦坦認自己紅杏出牆,被告不甘「戴綠帽」,將懷疑是通渠水的腐蝕性液體潑向妻子身上,令她的頭部及四肢逾四成半皮膚灼傷,被告及其9歲女兒亦遭腐液濺傷,3人均需送院治理。
【案件編號:STCC3308/2010】
回應 (0)
2023年12月14日 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