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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有前線警員坦言,在接受射擊訓練時,警方其實建議警員不要向移動中的車輛開槍,因此舉無法制止車輛行駛,而司機在慌亂間更可能失控亂衝亂撞,危害他人安全。但一名資深警官亦說,開槍與否亦要考慮當時是否有確切需要拯救生命或自己生命是否受威脅。恐司機失控反撞傷人該警官續說,向行駛中車輛開槍,一般不會射向車身或車輛其他部分,「電視劇中的『射爆車胎令車輛停下』之情節是不可能的事,故開槍必定是射向人」。他不評論今次警員開槍是否正確,但說:「決定不開槍比決定開槍容易得多,所以我真誠相信同事是考慮了多方面因素才有此決定。」該警官補充,警員除在學堂學習射擊課程外,每年要接受最少3次射擊訓練,當中包括「暗燈訓練」。該項訓練是在室內靶場將燈光調至昏暗,以模擬夜間或黃昏情景,讓警員練習在昏暗環境下射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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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15日 1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