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鱷魚恤董事子認無牌醉駕長青網文章

2010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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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07月14日 06:09
2010年07月14日 06:09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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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富商林建岳旗下上市公司豐德麗,其副主席兼鱷魚恤非執行董事唐家榮的18歲兒子,今年3月與女友分手後借酒澆愁,其間擅取父親的福士「辣車」接載女性友人回家,卻在西環失控撞向對面線的士。他昨承認控罪時表示,雖沒車牌,但他曾透過電腦模擬程式「練車」故熟悉汽車操作。報稱西島中學學生的被告唐俊德(18歲),承認未獲授權使用車輛、無牌駕駛、醉酒駕駛、無第三者保險及不小心駕駛罪,獲准保釋至下月3日判刑,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因分手借酒澆愁資深大律師駱應淦代為求情指出,被告因與女友分手及適逢國際七人欖球賽,與友人飲了數杯啤酒,其後發現不夠錢送女性友人乘的士回家,遂先自行回家,再以其父的車載對方回家。被告車禍後主動向警方提供資料,亦留在現場協助的士司機,亦就損毀的的士,向司機賠償約20萬元。辯方又指出,被告已獲5間英國的大學有條件取錄,又指他自7歲患過度活躍症,14歲才停藥;被告積極參與義工服務,曾於四川大地震後在當地做義工。辯方亦呈上前立法會議員周梁淑怡及港區人大譚惠珠撰寫的品格證明信件。撞傷的士司機 已賠20萬案情指今年3月27日凌晨1時許,被告返回西環碧荔道住所,未獲其父批准取去其車匙,接載其17歲女性友人回家。當他們到達西環域多利道時失控,撞向對面行車線的士。警方到場調查後發現,被告沒駕駛執照和第三者保險。其後被告被帶返警署,其呼氣中的酒精比例是100毫升中有33微克,超出法例限制的22微克。肇事的士司機送院檢查,頭和右膝有觸痛,同日出院。【案件編號﹕ESCC226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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