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洪良國際(0946)上市僅3個月便「爆出」造數醜聞,令本地及海外市場嘩然,質疑本地上市公司保薦人的質素。負責把關的證監會再次「開腔」,批評近期上市的申請文件水準下降,證監會需要就當中近九成的申請提出意見,並以不具名方式羅列保薦人以及上市公司申請上市時多宗罪名。
近九成個案須提意見
證監會昨日在最新一期的《雙重存檔簡訊》上,表示截至3月止的6個月內,透過港交所(0388)接獲68宗上市申請(包括3宗由創業板轉至主板申請),不過證監會審核後需要就當中的60宗個案提出意見,需要提出意見的比例高達88%,遠遠高於06年4月至09年3月期間平均的64%。
證監會在《簡訊》中,以不具名方式羅列出多個案例,包括有上市公司透過向聘請前僱員為分銷商,並要求支付大筆資金購貨,變相令營業額急升(見附表),上市申請人往往在監管機構提出質詢或疑問後,才予以回應,批評保薦人的專業水平及操守存在問題。
更嚴重的一個個案,是上市申請人的招股章程草擬本及相關文件,有嚴重失實的資料,但由於申請人在會計師及保薦人辭任後撤回上市申請,證監會未能再就其他披露不足的地方作進一步查詢。
有個案資料嚴重失實
證監會行政總裁韋奕禮強調,對上市申請進行妥善的盡職審查,是保薦人及其他專業人士的責任,而非監管機構的責任。他強調,若果要待監管機構通過審閱文件再提出質詢,有關方面才作出披露,將會令上司過程缺乏效率以及受到不必要的延誤,甚至令人懷疑是否還有其他重要資料未被監管機構在審閱上市文件過程中發現。
證監會在3月底質疑上市僅3個月的洪良國際(0946),招股文件所載的帳目失實,並行使法定權力勒令公司停牌,已引起市場關注到保薦人質素問題。英國《金融時報》更以《香港新股上市集資質素成疑》為題,發表調查文章批評香港新股保薦人質素。文章指接受調查訪問的20家投資銀行內部律師中,有80%對亞洲首次上市的「盡職審查」標準不放心,為香港新股集資市場地位,敲起警號。
2024年07月28日 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