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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退休前一直從事爆石工程、辛勤工作照顧家庭的爸爸,疑未能適應退休後的生活,加上職業病纏身,今年3月在街上被一青年不小心踏了一腳後情緒失控,爭執期間掏出摺刀割傷青年的頸項,幸好青年傷勢不重,自知闖下大禍的老伯即時報警自首,昨被判囚4個月。
現年67歲的朱仲慶昨承認傷人罪,法官游德康判刑時直言難以抉擇,因為被告自1967年起一直沒有刑事紀錄,也是一個勤奮顧家的好爸爸,可說是一個模範市民,但被告用武器割傷事主的頸項,屬非常嚴重的罪行,經考慮後認為被告入獄是在所難免。
受聽覺白內障手指收縮困擾
法官又特意向被告解釋,這是他能力範圍內能判得最輕的刑期,提醒他有兩名愛他的女兒,並希望他經過幾次手術後,纏擾他的聽覺問題、白內障和手指收縮問題能好轉,可以在出獄後好好繼續享受退休生活。
被告於本月3月16日行經上水龍運街一間餐廳門外,被28歲任售貨員的事主陳家豪意外踏了一下,被告即推開陳並用粗口罵他,兩人遂發生口角。其間被告突然在褲袋中取出他用來削手皮腳皮的摺刀,割了陳左邊頸一下,陳把被告推開,被告傷人後報警。
陳送院後證實頸上留有2厘米長的傷口,但治療後即日可出院,亦沒有永久傷勢,但他昨透過控方向法庭提出,要求被告賠償3.8萬元,指為此事申請了一周病假,並且要接受激光除疤。由於被告願意賠償,法官批准有關申請。
【案件編號﹕DCCC5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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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10日 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