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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沙田區連續出現兩宗非禮女童案,兩名被告同樣涉在公眾場所如巴士或音樂中心等地淫辱女童,犯案地點更「跳出香港」。兩案被告毋須答辯,押後至下月再訊。
首宗案件被告羅鈞海(48歲),報稱沙田一音樂中心東主,涉犯兩項非禮及一項在香港境外非禮。他被控於2007年8月某日及2010年3月某日,分別於深水埗大坑西新邨的寓所及自己開設的音樂中心,非禮未滿16歲的女童X。他另涉嫌在09年8月某天,於澳洲悉尼一酒店房間非禮X。羅准以500元保釋,案件押後至下月6日轉往粉嶺裁判法院再訊。
助教涉四度非禮女童
另一案件被告為助理教練劉敬宇(29歲),同樣涉犯一項在香港境外非禮,他於去年8月6日至10日之間某日,於福建一酒店非禮未滿16歲的Y。被告另涉在港三度非禮Y,包括於08年7月兩度在火炭村一單車會非禮女童Y,以及於08年8月某日乘巴士從土瓜灣往火炭期間非禮Y。被告准以1000元保釋,案件押後至下月1日轉介粉嶺裁判法院。
【案件編號:STCC3960、396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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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31日 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