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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八達通控股公司(下稱八達通)被揭出售「八達通日日賞計劃」登記用戶的個人資料,引起輿論嘩然,有兩名登記用戶率先向八達通公司採取法律行動,日前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要求八達通就出售其個人資料而賠償72元,案件排期於9月3日提訊。
申索人黃永傑和李詠兒,分別於2006年6月及2008年4月登記成為「八達通日日賞計劃」的登記用戶,並在申請表填寫了包括身分證號碼、電話號碼、住址、婚姻狀况和收入等資料。兩人表示從未授權任何人把個人資料交予信諾環球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以及CPP保卡公司,但兩人收到上述公司的推銷電話。事實上八達通的行政總裁陳碧鏵上月20日承認以4400萬元出售了197萬名「日日賞計劃」客戶資料予上述兩間公司。
連入稟費索償172元
兩申索人指八達通的做法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在未經客戶同意下將其個人資料出售,令兩人感到震驚、受傷害和苦惱,更擔心其他與八達通有合作關係的公司會不當使用其個人資料,故要求八達通賠償。
兩申索人認為,八達通應把出售資料所得的4400萬元賠償予197萬名受影響客戶,每客戶應可獲22元,另向八達通索取50元感情受傷害損失,另加100元入稟費用,即每人向八達通索償172元。
【入稟編號﹕SCTC366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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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8日 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