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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柴灣警署昨晚發生「走犯」事件。一名涉嫌刑事毁壞被捕的男子,在警署接受調查後獲准保釋,但保釋手續還沒完成,他便自行離開警署。警方派員到疑兇寓所附近兜截將他擒回,將調查事件是否涉及警員疏忽。
加逃脫羈押及拒捕兩罪
涉案疑犯姓何,50歲,原涉刑事毁壞被捕,在警署逃脫被擒回後,他再涉嫌「從合法羈押逃脫」及「拒捕」被捕,通宵扣查。港島東區警區刑事部將就走犯事件展開調查,包括是否有警員要負上責任及扣押疑犯程序是否存在漏洞。
警方消息指出,昨午2時許,何某因租務糾紛,在筲箕灣教堂里9號一單位門外,涉嫌將一把鎖剪開,其後涉嫌刑事毁壞被捕,押返柴灣警署扣查,交由刑事調查隊(俗稱CID)調查。
等候保釋期間逃走
至昨晚8時半左右,何某獲准保釋候查,但在等候辦理保釋手續期間,他不知如何逃離警署,警員在警署內遍尋不獲,即通知前線警員通緝何某,並派員在區內兜截,至昨深夜發現何某在教堂里附近現身,將他拘捕,再次押返警署扣查。
據一名資深警官指出,疑犯被捕押返警署調查後,會由案件主管決定是否讓他保釋,若可保釋的話,案件主管會透過內聯網,將保釋金、保釋條件及何時返署報到等資料輸入電腦,再傳送到報案室,交由值日官負責辦理保釋手續。
該警官解釋,若疑犯涉及較嚴重的罪行,在等候保釋時會派員嚴密看管,直至手續完成,不過,若疑犯涉及輕微罪行,疑犯會交由報案室人員負責看守,並可能獲准坐在報案室大堂內等候,其間不會被鎖起。由於要方便市民隨時前來報案,報案室大門一般不會上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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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09日 1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