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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實務守則 未有供應商全部履行長青網文章

2010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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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08月20日 05:35
2010年08月20日 05: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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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電訊業一向是消費投訴「重災區」,消委會和電訊管理局去年分別收到9166宗和4051宗投訴,情况嚴重,今年初公布「有關通訊服務合約的實務守則」,加強對消費者保障,可惜至今仍未有電訊商表態會全盤履行守則內容,「出實務守則但無罰則,成日都話靠業界自律,根本係無牙老虎」。

離島區議員鄧家彪指出,電訊局曾在08年9月至10年2月推出「解決顧客投訴計劃(試驗)」,結果年半時間內只有3家電訊供應商參加,只處理過18宗投訴,成效極低;去年透過電訊條例7M條調查及處分的電訊違規個案只有3宗,「對比成千上萬的投訴,可謂九牛一毛」。

他又指出,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推出「打擊不良營商手法」諮詢文件,他要求加入計分形式,公開投訴數字及有關處分,發揮「黑名單」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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