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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地區人士熟絡 裁決怕惹尷尬長青網文章

2010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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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08月21日 05:35
2010年08月21日 05: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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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例如圍村舉辦盆菜宴,請我們做主禮嘉賓,但同時間參選者亦在場,會否令人誤會是為他們助選?或是以官員身分發出的邀請,在選舉期間是否應該全部謝絕?」這種矛盾的心情,民政事務總署聯絡主任聲稱每隔4年便在身上出現一次。

聯絡主任負責的工作,是與地區人士頻密接觸,以掌握他們對區內發展的看法。所以出席飯局、酒會、聯誼活動,就是他們的日常工作。到了村代表選舉年,這批聯絡主任就變身成為選舉官員,一手包辦從選民登記,到籌備選舉、點票、公布結果等工作。要是選舉期間有任何爭議,他們聲稱自己同時要做「法官」負責裁決,令他們這批平日習慣打交道的官員甚為尷尬。

「民政事務總署聯絡主任協會」主席邱松坤舉例說,平日他們不時收到地區人士要求「修橋補路」,選舉期間,村代表甚至會以這類工程向身兼統籌選舉工作的聯絡主任施壓,即時惹來角色衝突,「若我們承諾做這些工程,又會否令人質疑我們為候選人助選?」

不滿難享正常假期

另外,有別於立法會或區議會選舉,村代表選舉往往在不同的周日舉行,這亦令聯絡主任在選舉期間極為忙碌,整個月的周日也需額外上班,四出到不同的選區巡視等,邱松坤說即使政府額外加派人手應付,但聯絡主任在該段時期亦難以享用正常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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