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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人大「代表法」修正案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明確規定人大代表不得設「個人工作室」(辦事處),並建議人大代表「不脫離各自生產和工作崗位」。有學者指此一修正將架空人大代表,是改革的嚴重倒退。深圳市人大代表楊劍昌更指將從下月起關閉工作室,他無奈地表示,「不讓搞就不搞」。
「代表法」1992年頒布,今次修正案草案是「代表法」實施18年來的首次修正。全國人大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李適時在向全國人大常委說明時表示,鑑於各級人大常委會的辦事機構、工作機構是人大代表履行職責的「集體參謀助手和服務班子」,代表不設個人工作室。
「代表法」18年來首修正
李適時稱,草案進一步加強了對代表的監督,是因為有地方代表利用職務干涉司法機關處理個案,甚至干涉招標投標等活動。針對這種情况,草案規定,代表應當嚴格區分從事個人職業活動與執行代表職務,不得利用執行代表職務牟取個人利益。
深圳人代下月關閉工作室
針對修正案規定人大代表不得設個人工作室,北京理工大學教授胡星斗表示,人大代表必須是公開的,政府應該鼓勵人大代表公布電話及辦公地點,如果規定不得設工作室,那麼他們如何接訪?怎樣對自己的選民負責?他直指不准人大代表設立工作室,是政府擔心人大代表真正履行他們的職責,此舉完全架空了人大代表,是改革的嚴重倒退,「這樣下去中國沒有希望」。
而目前在深圳羅湖消費者委員會設立個人工作室的深圳市人大代表楊劍昌,在接受本報訪問時無奈地表示,下個月就將關閉工作室,「有事讓他們找人大常委會吧」。楊劍昌表示,沒有工作室,就不能真正與民眾接觸,那些沒有接觸過民眾的官僚,如何能維護民眾的利益?
明報記者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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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5日 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