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8名無辜被槍殺港人,合共身中10槍,槍槍足以奪命。菲律賓驗屍報告顯示,除了梁氏父女二人身中兩槍,其餘6人均只有一個子彈孔,包括3人被轟爆腦,其餘3人則上身中彈,保安局長李少光明言,由於他們均死於非自然,本港「很有可能」會重新驗屍,獨立調查,查明真相。
菲律賓警方昨日公布8名被槍殺港人的初步驗屍報告,當地警方發言人表示,他們只能為5具遺體剖屍化驗,其餘3具遺體因家人不希望在當地被解剖,故只能從表面作驗屍檢查。報告顯示,一度撲出欲制止槍手開槍的梁錦榮,頸部和身體共發現兩個子彈孔,他的一名女兒則在胸口、腋下中槍,另一名女兒則一槍中頭斃命。
其餘5名遇害港人,2人頭部中槍,3人肩膊、上身、背部中槍。8人均是被重型槍械所殺,但警方仍在確定涉及的槍械口徑。因所有子彈孔均沒發現火藥痕迹(gun powder tattoo),故未能確定死者是否被近距離射殺,亦未能確定是被兇徒門多薩擊斃,還是被車外菲律賓警察亂槍所殺。
菲律賓當局亦須為警察特種部隊使用過的200支槍械做彈道學(ballistics)檢查,再配對死者身上的子彈孔形態,確認子彈是否由警方所發。
死因庭可召菲專家作證
8名港人遺體目前停放在葵涌殮房,李少光說,當中只有兩具遺體在菲律賓剖屍檢驗時,有本港派出的法醫官在場觀察,由於全部死者均死於非自然,根據本港法例,死因裁判官有權力要求驗屍,故他們「很可能」要重新為8名死者全面驗屍,若要召開死因庭,警方亦會獨立調查。
一旦要驗屍,遺體均要由頸喉至腹部剖開,詳細檢查子彈孔位置、是否導致重要器官創傷或骨折,本港法醫專家、港大病理系法醫科副教授馬宣立說,基本上屍體需先照X光,拍下每個傷口和子彈孔傷勢,找出子彈位置並將子彈取出,亦要為每個傷口拍照,分辨屬子彈入口還是出口。
他說,如槍械威力強勁,並在近距離射出,更可能會一槍殺兩人,反之,若從車外遠處射出,則子彈未必會穿過身體,故亦要配合傷者在旅遊巴的座位,以及車上血漬等環境證據。由於當中5具屍體已在菲律賓解剖並取出子彈,甚至做過防腐處理抹走火藥痕迹,故法證難度會增加。
但馬宣立表示,若最終要召開死因庭,本港法庭亦可傳召菲律賓法醫專家來港作證。
明報記者
2024年12月07日 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