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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區會候選人賣旗偷錢長青網文章

2010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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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08月26日 05:35
2010年08月26日 05: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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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曾代表公民黨出戰2007年區議會選舉鎩羽而歸的黃健偉,承認再犯盜竊,為愛滋病基金會賣旗籌款時覬覦善款,盜去220元硬幣。裁判官形容有偷取牙膏前科的被告「做埋啲小學生嘢」,批准他保釋候判。

07年區選落敗

36歲被告於07年出選鰂魚涌選區,負於民建聯丁江浩不足300票,公民黨稱被告去年已退黨。有消息指黃現為民主黨成員,民主黨接受我們查詢時,未有否認或證實此消息。記者曾致電被告求證,被告接聽時只說「我家乜都唔係呀」,急急斷線。而今年6月,黃健偉入稟高院,向曾為他助選的義工好友追討125萬元,指對方未經他同意下購買保險。

黃健偉承認本月7日在筲箕灣港鐵站A3出口,盜去香港愛滋病基金會的220.8元硬幣。

搖晃善款袋撿跌出硬幣

當日早上,被告義助基金會賣旗籌款,一名途人目擊他把善款袋上下倒轉並不斷搖晃,手執跌出硬幣,放入右褲袋。女警奉召到場,只從被告身上搜出6張已用或未用旗紙,未見善款,但在被告兩個環保袋分別發現80元及138.8元硬幣。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否認盜款,堅稱硬幣乃「自己錢」。

被告有兩次案底,其中一次盜取牙膏。裁判官陳仲衡聽取求情時,揶揄被告「將二百幾蚊硬幣逐個逐個『登』出嚟,三十幾歲人做埋啲小學生嘢,呢啲嘢唔係成年人會做」。他索閱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批准被告保釋外出至下月8日判刑。

辯稱因不能抗拒的引誘

辯方回應被告一直向曾姓醫生求助,指被告突然因不能抗拒的引誘而犯案,沒有預謀。涉案款項已歸還愛滋病基金會,被告為表歉意亦打算捐款予該機構,並親撰道歉信。

朋友騙去積蓄致抑鬱

辯方求情時又揭被告的不幸遭遇。他1992年中七畢業,修畢兩年制商業文憑後,輾轉從事不同種類文職,如輸入資料、倉務及船務,惜在94至98年間與朋友合資做生意,被騙去約70萬至80萬元積蓄,因而患上抑鬱症,08年又成經濟不景的受害者,被裁員。辯方續指被告一直求醫,失業後積極求職,又參與一個政治團體的義工,及尋求宗教信仰。被告積極參與議員辦事處及教會工作,時常賣旗籌款,曾獲感謝狀。

【案件編號﹕ESCC3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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